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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編整理了2023年蚌埠市企業項目申報獎勵補貼合集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條件的相關內容,想要申報的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報的,可以直接致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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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企業各類項目申報獎勵補貼:
一、鼓勵農業產業集聚發展
對獲認定的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可達3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二、打造種業強市
對企業和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省依據績效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對開展公益性共享服務的農業種質資源庫(圃),依據資源數量、共享服務等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可達2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三、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25萬元獎勵,分3個年度予以支持;從市外整體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同等獎勵。(市級政策)
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等發放20萬元“科技創新券”,用于補助企業或團隊按規定購買科技創新活動過程中所需要的的科技服務。(市級政策)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獎勵企業研發團隊。(省級政策)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對省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服務科技中小企業等績效情況,省給予2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四、支持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應用
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擇優給予10萬元—50萬元支持。其中由企業承擔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企業研發投入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70%。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研發經費投入大、增速高的單位,并向研發經費投入總量大、增速高的縣區傾斜。(市級政策)
第一類:高新技術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30萬元/項給予支持。
第二類:農業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20萬元/項給予支持。
第三類:科技惠民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10萬元/項給予支持。
第四類:長三角科技合作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30萬元/項給予支持。
在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計劃中建立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多元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單個項目省財政資助最高1000萬元。(省級政策)
設備使用單位租用納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共享儀器設備年度支出額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支出額的20%給予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市級政策)
對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管理單位,以及租用上述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單位,可分別享受省、市(縣)補助。其中省按出租儀器設備年度收入的20%給予設備管理單位補助,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設備租用單位所在市(縣)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省級政策)
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縣)投入不超過40%,省在市(縣)先行投入基礎上予以資助,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可達500萬元。(省級政策)
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省按項目上年實際國撥經費3—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可達6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額最高可達400萬元。(省級政策)
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省一次性分別給予一等獎2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省級政策)
對企業購買非關聯單位科技成果在蚌轉化,技術合同成交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發票)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年度實際支付額給予20%的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市級政策)
對1個完整年度內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的合同,在2個兌現年度內累計執行額達到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團隊10萬元。(市級政策)
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蚌實現轉化,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實際成交額的2%給予獎補,最高100萬元。(市級政策)
對省內高校院所在皖實施轉移轉化、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依據轉賬憑證),省給予10%的補助,單項成果最高可達100萬元。(省級政策)
對在皖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皖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開據的發票和付款憑證),省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達100萬元。(省級政策)
開展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對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20—5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對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按照國家資金支持標準1:1配套獎補;對新獲批的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市級政策)
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上述獎勵資金用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省級政策)
2023年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