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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開展當中,那么在這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武漢高企認定申報指南、武漢市高新企業認定補貼條件、2023年高企申報獎勵政策、申報時間等具體細則內容,如果武漢市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東西湖區、漢南區企業想要申報23年高企獎補資金的話,不妨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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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一、受理范圍及條件
按照省認定辦確定的原則,武漢市科技局受理全市各區(除東湖高新區)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東湖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受理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申報企業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的條件。
二、申報時間
每年申報起始和截止時間以省認定辦印發的年度認定工作通知為準。
三、申報地點
武漢科技大廈1524室(江漢區漢口發展大道164號)
四、申報程序
企業全程網上申報,申報時無需提交任何紙質材料。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一)網上注冊
首次申報的企業需要注冊,先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再在“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試運行)”進行法人賬號注冊登記,注冊完成后需進行實名認證。
2、“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企業訪問“湖北政務服務網”,完成湖北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方可登錄。
(二)網上申報
1、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申報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點擊“在線辦理”,選擇“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后按要求簽字、蓋章。
請確保“湖北政務服務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高企認定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一致。
2、準備附件材料。申報企業需準備好以下材料,并掃描成上傳所需的PDF文件。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3、網上提交。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申報完成。
五、形式審查
1、實地走訪:區科技管理部門、區稅務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實地走訪,實地了解申報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技術創新情況,并按月將實地走訪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送至市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企業服務中心)。
2、申報材料審查:企業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如需企業補充完善申報材料,應一次性告知。
六、專家評審
1、評審組織:企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第三方開展專家評審的具體組織工作。
2、評審標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3、專家評審:對形式審查合格的企業,評審專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認定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作出評審意見。
對未通過專家評審但符合省認定辦規定的二次評審條件的,經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推薦,企業可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后參加二次評審,二次評審由省認定辦組織。
七、存疑企業現場核查
對于評審專家組提出的存疑企業,由企業服務中心書面通知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由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區稅務部門現場核查,并書面反饋至企業服務中心。
八、認定機構審核
市認定辦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專家評審和現場核查結果,討論確定評審通過企業名單,并行文報省認定辦。
省認定辦對各地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并開展隨機抽查,對無異議、無問題的企業予以備案、公告,由省認定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九、領取發放證書
企業服務中心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區為單位發放到各區科技管理部門。
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放至企業。
十、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收集紙質申報材料并存檔,存檔期限為5年。
企業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時,須提交1份紙質申報材料用于存檔。紙質申報材料須是通過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的版本并簽字蓋章,紙質申報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沒有通過認定的企業,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十一、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在稅務部門辦理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手續。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條件
(一)企業在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需要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企業所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四)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七)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獎勵政策文件合集
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分三年撥付市級獎補資金,其中:第一年撥付10萬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各撥付5萬元。由于受疫情影響嚴重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資金周轉確實困難的首次認定高企,經企業提出申請、所在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市級獎補資金可一次性撥付到位。
對于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外地整體遷入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撥付市級獎補資金。
武漢市級財政對于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于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按首次認定標準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各區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除市級財政外,各區也有獎勵政策,只是略有不同。下面對武漢市各區獎勵政策進行了匯總,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實際申請要求為準。
1、江岸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2、武漢經開區(漢南區)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配套獎勵。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經開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武漢經開區對規模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下的企業分兩年按每年30萬元給予獎勵。
3、東湖高新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4、洪山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5、武昌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6、東西湖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以上兩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區里面按照15萬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7、硚口區
對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8、漢陽區
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9、青山區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對有效期內整體落戶青山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以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10、黃陂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11、蔡甸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12、江夏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13、新洲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5萬元獎勵。以上三項獎勵區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級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我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核準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補貼50萬元。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組織。由各市集中審核和推薦,省認定辦按程序組織評審和報送備案。每個企業一年內只能申請一次,逾期視為自愿放棄申報。
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