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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政策力度大,最高可以獲得20萬元的補助。要想拿到補助,就需要了解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申報條件時間及詳細材料,下面就來詳細看看。
池州市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申報條件
凡在本縣區域內注冊,并依法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以及為電子商務經營活動提供服務的市場主體,均可申報石臺縣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法律、 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有限制條件以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申報本政策資金。
石臺縣電商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池州市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共性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等企業資質復印件;
2、申報承諾書;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若材料中要求提供發票復印件的,須制作一個列出所有發票金額明細的匯總統計表。
池州市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個性申報材料
(一)農村電商示范建設
申報省級農村示范鎮、示范村、示范點,由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向省、市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
1、示范鎮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報“示范鎮”的鄉(鎮)政府提出申請報告;
(2)申報“示范鎮”的鄉(鎮)政府電商發展情況匯報材料;
(3)鄉(鎮)域內電商建設材料;
(4)鄉(鎮)域內農村網點以及“龍頭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網銷截屏證明材料;
(5)鄉(鎮)域內電商服務或合作協議;
(6)縣委、政府或主管部門有關農村電商政策文件及推進證明。
2、示范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在鄉(鎮)政府推薦報告;
(2)電商示范村建設材料;
(3)電商示范村發展情況匯報材料;
(4)電商示范村網點及網銷合作協議等證明材料;
(5)縣委、政府或主管部門有關農村電商政策文件及推進證明。
3、示范點需要提供的材料
(1)網點所在村、鎮提供推薦材料,貧困村的需要鄉(鎮)扶貧開發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2)網點負責人身份證信息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附本、網點門楣標識牌照片、營業網點內部的農副產品展示區照片等;
(3)網點年網銷農副產品的店鋪首頁(商品銷售頁面)截圖;
(4)顯示當年網上銷售農副產品流水的網上店鋪后臺截圖等相關資料。
(二)農村電商企業和電商品牌培育
1、對年網銷額超1000萬元的農村電商企業,需提供:
(1)自建平臺(第三方電商平臺)網上店鋪首頁截圖;
(2)累計當年達到獎勵標準的網絡銷售額的后臺統計截圖。
若申報主體有自建平臺網絡銷售額的,還需提供:
(3)自建平臺后臺顯示當年網絡銷售額統計對應的銷售 流水明細;
(4)與自建平臺銷售流水明細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 件(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注:以上銷售流水明細、網絡支付流水憑證可提供電子資料。
2、對年度網銷售額超100萬元農村電商品牌的注冊企業,需提供:
(1)自建平臺(第三方電商平臺)網上店鋪首頁截圖;
(2)企業銷售品牌注冊資料;
(3)累計當年達到獎勵標準的網絡銷售額的后臺統計截圖。
若申報主體有自建平臺網絡銷售額的,還需提供:
(4)自建平臺后臺顯示當年網絡銷售額統計對應的銷售 流水明細;
(5)與自建平臺銷售流水明細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 件(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注:以上銷售流水明細、網絡支付流水憑證可提供電子資料。
3、對“個體商戶+貧困戶+電商”模式建設的電商經營主體,需提供:
(1)在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5日之后備案的農村網點或電商經營主體證明,(包括業主身份信息、網點門楣類別標識照片、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2)第三方平臺店鋪首頁截圖;
(3)累計當年3萬元以上農村農副產品(下同)網絡銷售額的后臺統計截圖;
(4)帶動5人以上貧困人口扶貧手冊、扶貧成效欄目中體現的增收實績照片,貧困人口所在行政村的證明和所在鄉(鎮)扶貧開發部門的認定證明;
(5)第三方平臺累計3萬元以上銷售額統計對應的銷售流水明細;
(6)第三方平臺銷售流水明細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件及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4、對“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戶+電商”模式的電商經營主體,需提供:
(1)在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2019年4月15日之后備案的農村網點或電商經營主體證明(包括業主身份信息、網點門楣類別標識照片、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2)第三方平臺店鋪首頁截圖;
(3)累計當年30萬元以上農村農副產品(下同)網絡銷售額的后臺統計數據截圖;
(4)帶動30人以上貧困人口扶貧手冊、扶貧成效欄目中體現的增收實效照片及貧困人口所在村的證明和所在鄉鎮扶貧開發部門的認定證明;
(5)第三方平臺累計30萬以上銷售額統計對應的銷售流水明細;
(6)第三方平臺銷售流水明細所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件及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三)農村電商利益聯結機制建設
對電商經營主體與相關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形成一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30萬元以上,并對帶動農戶增收脫貧取得實效,需提供:
1、與基地或合作社簽訂的協議;
2、相關采購臺賬;
3、銀行支付對應流水復印件;
4、采購對象所在行政村證明和鄉(鎮)扶貧開發部門的認定證明。
對電商經營主體收購貧困村、貧困戶農村產品的,需提供:
1、貧困戶、貧困村相關采購臺賬;
2、貧困戶扶貧手冊扶貧成效復印件;
(四)農村電商培訓
1、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2、培訓內容大綱;
3、參訓人員簽到表及培訓反饋表;
(五)電商網點規范建設
1、便民網點建設
(1)便民網點的統一標識:門楣顯著位置掛牌“安徽省電子商務進農村便民網點”;
(2)選址要求:網點內外整潔、網點建設面積不低于25平方米,且營業區域電商網點實際使用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3)辦公設備:配備能滿足代購代銷、代寄代發、上網服務等服務功能的電腦、手機、貨架、桌椅、(標識牌、功能牌、臺賬記錄本等);
(4)服務人員:站點應至少配備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操作農村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各項服務功能,應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訓。
2、綜合服務點建設
(1)綜合服務點的統一標識:門楣顯著位置掛牌“安徽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服務點”;
(2)選址要求:網點內外整潔、營業區域電商網點實際使用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其中產品展示區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3)辦公設備:配備能滿足代購代銷、有上行功能、代寄代發、上網服務等服務功能的電腦、手機、貨架、桌椅、(標識牌、功能牌、臺賬記錄本等);
(4)服務人員:站點應至少配備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操作農村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各項服務功能,應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訓。
(六)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對跨境電商企業開展跨境業務的,需提供:
1、自建跨境平臺(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首頁截圖;
2、累計當年網絡交易額的后臺統計截圖;
3、發生在池州市或我縣的國際物流快遞費用發票及費用支付憑證復印件;
4、經物流快遞部門蓋章確認的當年國際物流快遞統計單等相關資料。
若申報主體有自建跨境平臺網絡交易額的,還需提供:
5、自建跨境平臺后臺顯示當年網絡交易額統計對應的交易流水明細;
6、與交易流水明細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件(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注:以上交易流水明細、網絡支付流水憑證可提供電子資料。
(七)鼓勵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對年網絡銷售額首次突破100萬、300萬、500萬元以上的,需提供:
1、自建平臺(第三方電商平臺)網上店鋪首頁截圖;
2、累計當年達到獎勵標準的網絡銷售額的后臺統計截圖。
若申報主體有自建平臺網絡銷售額的,還需提供:
3、自建平臺后臺顯示當年網絡銷售額統計對應的銷售 流水明細;
4、與自建平臺銷售流水明細對應的銀行收入流水復印 件(網絡支付流水憑證)等相關資料。
注:以上銷售流水明細、網絡支付流水憑證可提供電子資料。
池州市石臺縣農村電商優化升級工程獎補申報時間
每年一季度前申報上一年度項目,同一項目超過縣級標準達到市級申報條件的,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推薦市級獎勵或補貼;超過市級標準達到省級申報條件的,由科技經濟信息化局推薦省級獎勵或補貼。具體時間以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會同縣財政局下發的申報通知為準。企業達到條件后,原則上在下發通知后一個月內憑取得的相關證明材料及時申報,逾期視為放棄。